【26.12.31】第五届“屈原杯”诗歌征集启事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B-Fdo ... 2449&lang=zh_CN
第五届“屈原杯”诗歌征集启事
湖北秭归是三峡库区首县,爱国诗人屈原故里,被誉为楚辞源头、诗歌之乡。自2007年起,由中国诗歌学会与秭归县共同主办的“屈原杯”诗歌大赛,已成功举办四届。
为赓续楚辞文脉,践行新时代文化传承创新使命,现启动第五届“屈原杯”诗歌征集活动,面向汉语诗歌写作者征集佳作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助力“诗歌之乡”品牌焕新。
一、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:中国诗歌学会、中共秭归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:秭归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二、时间安排 1.启动:2026年6月18日(湖北秭归) 2.征集:2026年6月18日—2026年12月31日 3.初评:2027年1月16日—1月31日 4.终评:2027年3月前 5.颁奖:2027年6月
三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,奖金20000元 二等奖3名,奖金各10000元/名,共30000元 三等奖10名,奖金各5000元/名,共50000元 优秀奖100名,无奖金 获奖者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对应奖项奖金;奖金额度均为税前,所得税等由获奖者个人承担。
四、作品要求 1.主题范围:参赛作品主题不限,欢迎围绕屈原、楚辞、端午、秭归历史文化及山水风土等内容创作的诗歌;优先征集“人民至上”“山乡巨变”“青春火焰”等主题作品。 2.体裁规范:新诗旧体诗不限,但以新诗为主(组诗不超过5首,总行数不超过100行),旧体诗限1—3首(组)。 3.原创要求: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原创首发,禁止抄袭、套作、AI创作等行为。 4.征集范围:欢迎国内外从事汉语写作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投稿参赛。
五、投稿方式 2.投稿格式:附件+正文粘贴,主题标明第五届“屈原杯”诗歌征集活动;稿件末尾附作者详细信息。 3.投稿截止时间:2026年12月31日,以系统自动生成时间为依据。
六、作品评审 1.评审团队:由中国诗歌学会、中共秭归县委宣传部共同聘请国内知名诗人、评论家、诗歌编辑组成评审团队。 2.评审流程:初评分级筛选作品,终评集中在秭归现场评审,最终确定获奖名单。
七、权益 1.主办方将开设专题、专栏,选发、推送获奖作品。 2.参赛作品一旦获奖,该作品的版权、使用权即属主办方。主办方可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复制、翻译、汇编、改编,有权在各种传统和新媒体上集中出版或单独展示、展播等,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3.获奖作品有机会由主办方结集出版或刊发。 4.遴选部分奖项获得者参加2027年端午节期间在秭归举办的颁奖活动。
八、其他 1.本次赛事全程不收取参赛费,参赛作品不退稿,未出评审结果前,应视为版权保护期,不得另作处置,直至本次征集活动结果公告时,自动解除此约束。 2.作者详细信息包含:真实姓名、简介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、微信号、作者本人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。 3.凡涉及宗教、暴力、S***Q,以及亵渎、破坏民族团结,或组委会、评委会共同确认其他不符合本大赛主旨和要求的作品,均不得参评。 4.本启事即为本次大赛章程,凡投稿参赛者即为默认并同意。一旦违反本启事要求,主办方可撤销参赛和获奖资格,已获奖的作品作者,主办方有权取消授予的荣誉及收回奖金。 5.成立诗歌征集活动办公室,负责本启事和其他事项的解释。
电话: 0717-2880180(秭归县文联) 010-65924680(中国诗歌学会)
中国诗歌学会 中共秭归县委宣传部 2026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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